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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dnesday, March 9, 2011

托尔斯泰与老子

托尔斯泰这样来介绍老子的一个基本论点:“他(老子)教导人们从肉体的生活转化为灵魂的生活。他称自己的学说为‘道’,因为全部学说就在于指出这一转化的道路,也正因此老子的全部学说叫做《道德经》。”

1891年10月,托尔斯泰在给出版商列杰尔列的一封信后面,附了一份“给我留下印象的作品”。这份书目罗列不足50部,记录了托尔斯泰自童年至63岁这个阶段阅读并留下印象的作品。这些作品,根据阅读印象,分为强烈;非常深;很深三种程度。书目中,涉及中国的作品,有孔子和孟子以及老子数种,而“老子”,是列在印象“强烈”这个项目中的,列入这个程度的作品,仅仅不过十部左右。

虽然,托尔斯泰接触老子是比较晚的,那是在已创作出为他赢得世界声誉的《战争与和平》和《安娜·卡列尼娜》之后。1880年左右,托尔斯泰思想出现巨大困惑。1879-1882年之间,托尔斯泰写出一篇表现这种困惑的长文《忏悔录》。他在探索生命意义的精神活动中,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难题:“在探索生命问题的答案过程中,我的感受和一个在森林中迷路的人的感觉完全相同。”

一段时间,他开始与贫穷、朴实、没有学问而有信仰的教徒、香客、修士、分裂派教徒、农民接近,“我爱上了这些人,我越深入思索我常听到和读到的像这样活着、也像这样死去的人的生活,我就越热爱他们,我自己也就生活得更愉快了”。当然,直到《忏悔录》写完几年,托尔斯泰仍没能从困惑中走出,人生的探求仍在继续。

就在这时,托尔斯泰遇见了老子。有明确记录的时间是1884年。在当年3月6日,他的日记里,出现了这样的字眼:“我在翻译老子,结果不如我意。”3月9日:“读了一点关于中国的东西,骑马在城里转了转。除我以外,人人都在工作……我洗了澡,读老子。翻译过来是可以的,但是缺乏完整性……”

由此看来,托尔斯泰接触老子的时间还应当略略*前一点。因为不可能还没阅读就开始要翻译它。托尔斯泰阅读的老子《道德经》,是1841年巴黎出版的法文译本。后来,他与波波夫一起,将《道德经》翻译成俄文。这项工作甚至激起了托尔斯泰写一本介绍中国哲理,尤其是探讨人性善恶问题的书的愿望。

就在1884年,托尔斯泰刚接触中国先哲不久,他写了一篇近乎提纲的文章《中国的贤哲》。文章分了三个部分:“孔子的著作”,“《大学》”,“中国先哲老子所著《道德经》”。

在托尔斯泰眼中和笔下,老子是很难表述的,所以在前引的日记里有“翻译过来是可以的,但是缺乏完整性……”这样的句子。在《中国的贤哲》中,有关“中国先哲老子所著《道德经》”一节,托尔斯泰不得不完全借助老子。他摘译了“道可道,非常道。名可名,非常名。无名,天地之始。有名,万物之母……”等若干原文,而自己未发议论或引申,似乎老子本身就可以自然说明问题一般。

当然,老子还是对托尔斯泰的处世思想产生了影响。1884年3月10日日记里,有这样的记载:“一早起身,收拾了房间。安德留沙打翻了墨水瓶。我于是责备他。我脸上的表情一定是恶狠狠的……做人应该像老子所说的如水一般。没有障碍,它向前流去;遇到堤坝,停下来;堤坝出了缺口,再向前流去。容器是方的,它成方形;容器是圆的,它成圆形。因此它比一切都重要,比一切都强。”

老子还影响到托尔斯泰的精神状态。在当年3月11日,他读了《大学》和《中庸》的英文译本,在日记中说:“孔子的中庸之道妙极了,同老子一样——顺应自然法则即智慧,即力量,即生命……”3月15日,他的日记里出现了这样的记述:“——我也讨厌我最近的一篇文章的刻毒(指《我的信仰是什么?》于当年1月底写出———引者注)。应该写得明了而温和。我的良好的精神状态也要归功于阅读孔子,而主要是老子。”

经过了这样较集中的阅读,托尔斯泰对孔子、老子给予了相当高的评价:“读孔子,越来越深刻,越来越好。没有他和老子,《福音书》就不完全了。而没有《福音书》他却过得去。”他甚至将老子与爱比克泰德(罗马斯多噶派哲学家),马克·奥勒留(罗马统帅、哲学家),帕斯卡尔(法国数学家、哲学家),佛,以及《福音书》这些东西方伟大哲学家及著作相提并论。

1906年,托尔斯泰写了《到底怎么办》一文。文章的前面,就引了老子《道德经》十九章里“绝圣弃智,民利百倍。绝仁弃义,民复孝慈。绝巧弃利,盗贼无有……”等句。文章表现了许多与老子思想相近的观念。

直到托尔斯泰逝世的前一年,他还为张扬老子的学说努力。1909年,81岁的他又一次热衷于老子等中国先哲著作的译介出版。11月,《中国圣人老子语录》俄文本出版,托尔斯泰为它写了前言《老子学说的实质》,充分表达了他对老子学说的认识:

“老子学说的基础,也就是一切伟大的、真正的宗教教义的同一个基础。它是:人首先意识到自己是与所有别人分离的、只为自己谋幸福的有形体的个人……但是,他还意识到自己另有一个无形体的灵魂,它存在于一切生物之中,并赋予全世界以生命和幸福。”

托尔斯泰这样来介绍老子的一个基本论点:“他(老子)教导人们从肉体的生活转化为灵魂的生活。他称自己的学说为‘道’,因为全部学说就在于指出这一转化的道路。也正因此,老子的全部学说叫做《道德经》。”

托尔斯泰在这里将老子学说与基督教思想作了比较:“这一思想不仅和《约翰福音》第一章里所写的基督教教义的基本思想相近,而且完全一致。根据老子的学说,人与上帝藉以沟通的唯一途径就是道。而道通过弃绝一切个人肉体的东西才能获得……根据老子的学说,道这个词指的既是与天沟通的道路,又是天本身。”

托尔斯泰对老子的理解,应当说反映了许多欧洲人文背景的东西:“照老子的说法,要想达到使人意识到自己是精神的和神圣的,只有一条道路,他称之谓‘道’,其中包括最高美德的概念。这种意识是依附人人清楚的本性而获得的。所以老子的真髓也就是基督教教义的真髓。二者的实质都在于弃绝一切肉体的东西,表现那种构成人的生命基础的精神的、神圣的本源。”

托尔斯泰与中国圣哲老子,真可谓时距千年,相隔万里,与老子的相遇,为其对人生的思考增加了一个参照系统,并使其获得了“良好的精神状态”。尽管误读不可避免,但在人类精神活动里,这种交触现象,却是值得我们认识和探究的。